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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chive for the ‘Chinese’ Category
从新加坡寄来的一封电邮

从新加坡寄来的一封电邮

来源:香港中大学生会抗议中大颁发荣誉博士学位于李光耀专号 (5-12-2000) 各位亲爱的香港同胞,你们为何要反对授于李先生法学博士学位呢?李先生根本就是法律博士中的博士,法律根本让他玩弄于股掌之间,他是受之无愧的。 李先生最大的成功就在于你在新加坡无法听到任何关于批评他的话,到处都有卖他的回忆录,就找不到任何一本他政敌的回忆录,甚至一篇批评他的文章,但人们都懂得等待他去世后才可能敢出来批评他,但这个愿望又要破灭了,因为他的儿子已经在等位子了,李先生高明之处在于先把球传给老吴,然后在做资政在旁边看,以他的影响力,老吴是不敢不把球传给小李的,这比金日成直接传位给儿子不知高明多少倍。 李先生过去对付政敌的手法也很有法律根据的,这些人只要在牢里签下悔过书,终身放弃参加政治权利就可以获得释放,如果这些人出来后说那些悔过书是被逼之下签的,在法律上无效,就会马上再被抓进去,直到这些人承认“在被逼之下签的悔过书也是心甘情愿的”,才会永远被释放,单单这个法律上的创举就可以获得诺贝尔法律奖了。 李先生关掉南大也完全根据法律程序进行的,先找人写白皮书,后制定法律条文,用了好多年的时间,终于把南大关掉,可是在法律上看,南大只是和新大合并,根本没有关,这又是李先生精通法律的明证,李先生要关掉南大不是因为他讨厌中文,而是因为华校生得罪他,所以要消灭华文教育,现在我们这里已经没有华校了,证明李先生有过人的能力,邻国马来西亚也想消灭华文教育,但三十多年过去了,总是无法成功,就是因为缺乏想李先生这样的法律专家。 新加坡的法庭在他精心培育下,懂得在应该公正的时候就公正,不应该公正的时候就不公正,根本不必打电话问他,什么是不应该公正的时候呢?凡是牵涉到政府利益的,如政联公司,政府部门,反对党的就会“灵活处理”,理由很简单:这是国家利益啊!判“国家”输了不是损害国家利益吗? 新加坡在李先生的精心治理下,已经三十年没有示威了,更不要说会暴动,而且我们还保留一个营的辜加雇佣兵,足以保证万一发生示威时能毫不留情用警棍打新加坡人的头,因为那些兵不是新加坡人,不会有民族感情。有了这支兵种,能保证100... 

新加坡国手回北京队娘家

新加坡国手回北京队娘家

作者:王笑笑《北京日报》12/04/2010 “佳薇已经和北京队正式签约,参加了莫斯科世乒赛后就将回京备战乒超联赛。”昨天,从北京走出的新加坡乒坛“一姐”李佳薇的父亲李万祥向记者透露,女儿将加盟北京队征战下赛季乒超联赛。 28岁的李佳薇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,6岁开始随父亲李万祥学球。像郭焱、张雪玲等名将,都曾拜师于李万祥门下。后来,李佳薇入选北京队,曾与张怡宁是队友。13岁时,她只身赴新加坡发展,并加入新加坡国籍。凭借有特点的技术打法,她很快成为中国女乒的主要对手之一,曾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女单8强赛中... 

专业没常识

专业没常识

作者:冀居·谢 《联合晚报》的编辑为盛港居民收到匿名政治传单这回事下了个标题:《盛港居民接匿名抨击执政党黑函》,实在很有点“皇帝不急太监急”的况味。因为传单以“匿名抨击执政党黑函”名之,已经未审先判。晚报记者甚至为了这件事去问律师,探听煽动罪的惩罚行情,根本就是幸灾乐祸。 在民主社会,抨击执政党要为社会某些现象负责,有犯法吗?“盛港约12座组屋居民,日前从信箱收到一张A4尺寸大的中英文传单。传单以‘国民须知的真相’为标题,抨击政府,指执政党要为生活费高涨等课题负责。” 在执政党看来,显然没有犯法:“人民行动党总部表示,基于传单是匿名者所为,暂不采取行动。”那么警方为何要介入“调查”呢?难道“匿名”在这个社会里面是犯法,可是受访律师明明说说“匿名是不负责任的做法”,没有说是犯法啊。 根据民主的经验法则,这封信要是没有“摆事实讲道理”撩起大众的心绪,显然就和组屋底层人们大量丢弃的商业传单一样,一点都不起作用(不曾听说过警方“调查”...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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