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费言
罗马尼亚公使撞死人跑回国,又赖着不回新加坡协助调查,还搞了许多花样,讲了许多鸟话,甚至还污蔑说这是新加坡政府对他进行政治迫害的阴谋。
我们杨荣文 (George Yeo) 外交部长,每天还和他在网上聊天清谈,却什么事都做不了,就剩下几句空话去安慰悲痛欲绝的死难和伤者家属,难怪新加坡人和死伤者家属都感到极度的愤怒。
令许多新加坡人和死伤者家属觉得愤愤不平和觉得疑惑的是,我们的警方在严重的死伤车祸案件还在调查时,为什么还可以让这个“明显”的车祸嫌疑犯,如此光明正大地离开新加坡?而我们的外交部,在这个外交人员牵涉的严重刑事案件中,又是如何专业地处理这种问题的?
我们外交部在严重车祸发生时,给死伤者家属和社会的交代是:不要过早下定论,不要无谓干扰,让警方去做专业和深入的调查。我们“很负责任”的新闻传媒大概也因此就噤若寒蝉,到今天,案件发生的三个月后,新加坡人还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。
最近,我国外交部回复媒体询问时说,我国警方在处理这起案件的过程中并没有违反我国法律或《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》。
根据资料,《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》第二十九条规定:“外交代表人身不得侵犯。外交代表不受任何方式之逮捕或拘禁。接受国对外交代表应特示尊重,并应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以防止其人身、自由或尊严受有任何侵犯。”这条规定,对驻在国而言有两个方面的意义:
第一、
驻在国当局、军警和其他人员不得对外交人员进行人身搜查、逮捕或拘禁、侮辱。即使外交人员触犯驻在国的法令,在一般情况下,也不加以拘捕或扣留,而是通过外交途径进行交涉,求得解决。
第二、
驻在国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(包括派警卫人员)对外交人员加以保护,以防止其人身遭到侵犯;对那些侵犯外交人员人身安全的肇事者,驻在国应依法惩处,并向受害者及其使馆表示歉意。
看起来,我们的警方的确很专业地履行了上述的外交关系公约。
但是,在另一方面,就算不必是什么专业的外交专家,作为任何一个普通公民,人们也应该有起码的常识去怀疑,难道,所谓的《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》,原来竟然可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