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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chive for the ‘Opinion’ Category
Letter to Mah Bow Tan: Singaporean unable to buy resale flat due to HDB policies

Letter to Mah Bow Tan: Singaporean unable to buy resale flat due to HDB policies

Dear Minister Mah, I write to register my protest against the response from your HDB Resale Department in regards to my appeal for a loan direct from HDB, as well as the general policies that are preventing me from providing for my family. My grouse with you are three fold: -          Formulating policies that are making... 

李光耀父子整治西方媒体

李光耀父子整治西方媒体

作者:孟玄《风向》13/04/2010 新加坡李光耀父子最近表示要控告国际先锋论坛报诽谤,因为该报2月发表文章,指称他们为李氏王朝,该报立刻道歉,为造成他们父子任何不快以及难堪赔偿11 万4000美元。国际先锋论坛报是美国纽约时报投资的世界重要大报,纽约时报是美国最牛的报纸,极少肯如此低声下气认输,该报表示此文「可能被读者认为李显龙总理之所以当上总理不是靠自己的本事,而是靠他老爸得来。我们希望... 

从新加坡寄来的一封电邮

从新加坡寄来的一封电邮

来源:香港中大学生会抗议中大颁发荣誉博士学位于李光耀专号 (5-12-2000) 各位亲爱的香港同胞,你们为何要反对授于李先生法学博士学位呢?李先生根本就是法律博士中的博士,法律根本让他玩弄于股掌之间,他是受之无愧的。 李先生最大的成功就在于你在新加坡无法听到任何关于批评他的话,到处都有卖他的回忆录,就找不到任何一本他政敌的回忆录,甚至一篇批评他的文章,但人们都懂得等待他去世后才可能敢出来批评他,但这个愿望又要破灭了,因为他的儿子已经在等位子了,李先生高明之处在于先把球传给老吴,然后在做资政在旁边看,以他的影响力,老吴是不敢不把球传给小李的,这比金日成直接传位给儿子不知高明多少倍。 李先生过去对付政敌的手法也很有法律根据的,这些人只要在牢里签下悔过书,终身放弃参加政治权利就可以获得释放,如果这些人出来后说那些悔过书是被逼之下签的,在法律上无效,就会马上再被抓进去,直到这些人承认“在被逼之下签的悔过书也是心甘情愿的”,才会永远被释放,单单这个法律上的创举就可以获得诺贝尔法律奖了。 李先生关掉南大也完全根据法律程序进行的,先找人写白皮书,后制定法律条文,用了好多年的时间,终于把南大关掉,可是在法律上看,南大只是和新大合并,根本没有关,这又是李先生精通法律的明证,李先生要关掉南大不是因为他讨厌中文,而是因为华校生得罪他,所以要消灭华文教育,现在我们这里已经没有华校了,证明李先生有过人的能力,邻国马来西亚也想消灭华文教育,但三十多年过去了,总是无法成功,就是因为缺乏想李先生这样的法律专家。 新加坡的法庭在他精心培育下,懂得在应该公正的时候就公正,不应该公正的时候就不公正,根本不必打电话问他,什么是不应该公正的时候呢?凡是牵涉到政府利益的,如政联公司,政府部门,反对党的就会“灵活处理”,理由很简单:这是国家利益啊!判“国家”输了不是损害国家利益吗? 新加坡在李先生的精心治理下,已经三十年没有示威了,更不要说会暴动,而且我们还保留一个营的辜加雇佣兵,足以保证万一发生示威时能毫不留情用警棍打新加坡人的头,因为那些兵不是新加坡人,不会有民族感情。有了这支兵种,能保证100...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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